盘县经济贸易局主要职责
2007-10-26 14:25  文章来源:盘县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及方案;组织全县经济运行的综合分析和经济效益分析;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地方性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期改革与调整。 
  四、参与拟定工业、贸易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五、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调控;指导并组织企业开拓市场。
  六、对国有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业行为规则;贯彻执行国有企业改革方针;研究拟定企业的改革饿政策和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的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组织和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八、指导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对所属范围内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九、制定国有工业、商业、物资外贸企业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并进行考核;按照授权管理权限,对所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监督、任用。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经济合作、商品流通、餐饮服务、物资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承担外经贸、商品流通、餐饮服务、物资流通和商办工业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规划,规范行业行为;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负责全县商品市场的监测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加油站整顿、生猪定点屠宰、旧机动车交易、旧货交易、拍卖、典当行业和专项管理工作。
  十三、参与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商品展销、展览的组织和协调。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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