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通知
2007-07-03 10:27  文章来源:盘县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关于开展2007年盘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发产权证工作的通知

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六盘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六盘水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发产权证工作的通知>>(市经贸国资通字[2007]43号)文件要求,结合盘县实际,就2007年盘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发产权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权登记工作从2007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二、产权登记范围: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三、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向县经贸局提交2006年度经财政局审核认可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终决算报表。
  四、需要办理产权登记证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批准设立的文件及证明。
  2、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
  4、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出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5、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6、企业职工花名册。
  以上材料收齐并审核后于2007年7月1日起报市经贸委办证,9月1日结束。
  六、其他未明了的事项,请与县经贸局联系。
  地址:盘县城关镇解放北路37号(盘县经济贸易局财审股)
  联系电话:3221409
  联系人:任小同 伍 冰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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