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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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3 10:27 文章来源:盘县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关于开展2007年盘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发产权证工作的通知
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六盘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六盘水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发产权证工作的通知>>(市经贸国资通字[2007]43号)文件要求,结合盘县实际,就2007年盘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发产权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权登记工作从2007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二、产权登记范围: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三、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向县经贸局提交2006年度经财政局审核认可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终决算报表。
四、需要办理产权登记证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批准设立的文件及证明。
2、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
4、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出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5、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6、企业职工花名册。
以上材料收齐并审核后于2007年7月1日起报市经贸委办证,9月1日结束。
六、其他未明了的事项,请与县经贸局联系。
地址:盘县城关镇解放北路37号(盘县经济贸易局财审股)
联系电话:3221409
联系人:任小同 伍 冰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