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县扶贫开发工作 3 |
|
| 2006-05-17 08:39 文章来源:盘县政府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三、2005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1、继续实施好“万户温饱工程”,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巩固温饱成果。县财政安排380万元的专项扶贫资金,继续实施“万户温饱工程”,对去年已脱贫的4.1万人按人均40元给予补助,以巩固解决的温饱成果;对未脱贫但通过帮扶可以解决温饱的2.68万人按人均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确保其稳定脱贫。
2、继续实施好“千户安居工程”,解决农村特困户的住房困难。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倡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人士向贫困群众捐款捐物,设立地方煤炭企业回报社会救济金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实施“千户安居工程”,解决农村贫困户500户无房户和基本无房户的住房问题。
3、强化管理,认真做好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到人,实行“人盯人”和包保脱贫责任制,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实行扶贫项目公示和项目决算公告制度,完善项目验收制度;进一步提高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严格项目责任追究制;在不违反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思路,借鉴“借母还犊”、“借母还羔”、“借母还仔”等做法,积极探索扶贫资金滚动投入使用机制,扩大项目资金的覆盖面;认真区分贫困农户和一般农户,采取区别对待政策,使贫困农户能够得到更多的扶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4、加强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扩大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收本收息率。严格执行“八不贷、十不准、四公开”规定,加强贷款审查、发放、管理、回收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逾期贷款的清收,保证小额扶贫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力争全年放贷达5000万元以上。
5、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训与转移相结合”的原则,对35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调查统计,制定培训规划,做好宣传。安排的绿证培训、“阳光工程”培训、普及培训等,尽可能向贫困地区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