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县执行“三停五不”清欠农信社不良贷款 |
|
| 2007-08-07 11:06 文章来源:六盘水日报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7月25日,盘县召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欠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县直机关、乡镇及金融系统等相关单位职工拖欠农信社贷款的情况,并要求拖欠农信社贷款的党政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归还所欠贷款,否则坚决执行停职、停薪和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三停五不”原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付国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自各级党委、政府启动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欠工作以来,盘县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给予农村信用社极大的支持。盘县农村信用联社抢抓机遇,积极配合,使清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经该社清理统计,盘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及家属共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118笔,总借款金额4562819.50元,利息578061.36元,本息合计5140880.86元。根据有关要求剔除下岗等人员借款13笔,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国家公职人员及家属共拖欠信用社贷款105笔,总借款金额4372319.50元,利息511515.70元,本息合计4883835.20元。近段时间又收清和部分收回贷款57笔,本息合计1970492.84元,其中已收清47笔,本息合计1837677.77元;部分收回10笔,收回本息132815.07元,还欠本息495139.43元。截至7月24日,尚拖欠贷款58笔(含已还部分的10笔),本息合计2935634.58元。
会议指出,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圆满成功,推动农信社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都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干部职工和国家公职人员、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归还。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农信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同时要认识到农信社不良贷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将直接影响着农信社央行票据的兑付,影响着农信社的改革与发展,影响着农信社能否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发展的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盘活清收工作。其次要突出重点,强力清收。要采取强硬措施,对拖欠农信社贷款的党政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归还,否则坚决执行“三停五不”原则。第三要主动工作,狠抓落实。各部门、各乡镇要强化责任,采取各种措施督促欠款职工按规定时限还清欠款,公、检、法、司各部门要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协助清收财政供养单位所欠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