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盘水市商业银行筹建迈出实质步伐 六家发起人十一月二十四日签署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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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6 13:26 文章来源:六盘水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经过两年来的筹备,组建六盘水市商业银行的条件已趋成熟。11月24日,六盘水市城市信用社等6家发起人签署了《六盘水市商业银行发起人协议书》,标志着筹建工作取得实质进展。这是记者从当天召开的六盘水市城市信用社改制筹建六盘水市商业银行发起人大会上获悉的。
六盘水市城市信用社是在2000年底合并全市原有六家各自独立的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成立的单一法人社。随着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步伐加快,已经明显反映出我市金融服务的滞后状况,国有银行体制形成的资金供给短缺和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问题日益突出。城市信用社因规模较小,业务品种和服务手段受历史和政策等诸多条件限制,对地方经济的服务力度不够。因此,支持城市信用社在改制基础上扩大规模、增强资金实力、加快业务发展,对于缓解我市资金供求矛盾,满足经济建设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培育地方财源,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六盘水市城市信用社改制组建地方商业银行的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急事来抓,在2005年成立的改制商业银行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了六盘水市商业银行筹建领导小组,负责前期筹备工作。经过两年来的筹备,组建六盘水市商业银行的条件已趋成熟,主要表现在:六盘水地区金融稳定,金融秩序良好,金融风险已基本化解,金融安全建设成效显著;市委、市政府对金融业发展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并明确提出了发展地方金融的基本思路;政府在政策支持和重组改制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为城市信用社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创造改制条件铺垫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平台等。
据了解,由六盘水市城市信用社、水城钢铁(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黔桂发电公司、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红旗煤矿六家发起人签署的《六盘水市商业银行发起人协议书》规定,六盘水市商业银行拟在六盘水市城市信用社改制的基础上发起设立,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社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注册资本为1.5亿元,目前,六家发起人拟出资1.0948亿元,占总资本金的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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